1.组呼
呼叫建立时间:同一交换局内,呼叫建立时间不大于500ms。
(1)组呼可由调度员或无线终端用户发起。
(2)系统须支持无线终端以两种方式加入通话组。
1)通话组预先编入无线终端;
2)通过授权的调度台或系统管理终端以无线方式对无线终端进行通话组编程;无线终端收到空中编程信息后,应能向系统发送确认。
(3)支持组呼迟后进入功能。
(4)支持通话组扫描。
(5)支持优先级扫描,以保证用户在组呼进行时仍能收到更高优先级的组呼。
(6)支持组呼讲话方号码识别;讲话方的号码应当显示于接收方的无线终端或调度台上。
(7)支持以通话组为单位设置工作区域,支持固定区域和可变区域。
(8)支持以通话组为单位设置通话权限。
(9)支持以通话组为单位设置组呼时长,时长精度1分钟。
(10)支持以通话组为单位设置话权时长,时长精度1分钟。
(11)支持以通话组为单位设置呼叫释放时间,时间精度1秒钟。
(12)支持通过通话组参数优化设置,配合无线终端编程参数优化设置实现按键即通(呼叫建立时间不大于300ms)。
2.个呼
(1)支持全双工和半双工呼叫。
(2)支持主叫号码显示。
(3)支持以用户为单位设置,时长精度1分钟。
(4)支持以用户为单位设置全双工呼叫、半双工呼叫,呼叫权限,呼叫优先级。
3.紧急呼叫
(1)系统必须提供紧急呼叫功能,并赋予紧急呼叫最高优先级。系统应可通过预先清除正在进行的低级别呼叫来迅速建立紧急呼叫。
(2)紧急呼叫必须既能以个呼的方式也能以组呼的方式发起。
(3)紧急呼叫的被叫号码必须能够在系统侧进行定义,并能随时进行修改。
(4)发起紧急呼叫的无线终端用户身份码应显示给所有参与呼叫的用户。
(5)系统可以设置多种类型的紧急呼叫被叫号码,包括通话组、终端号码、PSTN号码。
(6)系统可以设置多级紧急呼叫被叫号码,并具备多级紧急呼叫被叫号码自动路由功能,即系统可以在第一级呼叫被叫号码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应答时,将该呼叫依次、自动路由到第二级和第三级呼叫被叫号码。
4.广播呼叫
被授权的调度台应可以对一个通话组或几个通话组进行广播呼叫。
5.电话互联呼叫
(1)系统内的有权用户可以接入PSTN系统,进行全双工方式通话。
(2)系统中应可以设置最大的通话时间。
(3)呼叫可以是集群用户呼叫PSTN用户,也可是PSTN用户呼叫集群用户。